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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林、牧、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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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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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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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类别:

    全部

    企业开办

    人才引进和能力提升

    市场拓展

    品牌建设

    税费优惠

    信息化建设

    转型升级

    创新研发

    科研课题

    知识产权

    成果转化

    资质认定

    节能环保

    投资融资

    并购重组

    改革上市

    产业发展

    平台基地

    孵化器及基地建设

    其他

    结果公示

  • 适应对象:

    科技

    工商

    税务

    农业

    商务

    工信

    司法

    环保

    国土

    住建

    水利

    文化

    卫生

    其他

  • 支持方式:

    贴息

    税收减免

    补助补贴

    资质认定

    其他

  • 政策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 申报主体:

    企业

    园区

    高校院所

  • 主题分类:

    发改

    科技

    工信

    财政

    人社

    农业

    商务

    文旅

    市场

    组织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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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加快适应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发展形势,规范财政电子票据核销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电子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有关规定,在中央单位财政电子票据核销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果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财政电子票据核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新能源汽车通过充换电设施与供电网络相连,构建新能源汽车与供电网络的信息流、能量流双向互动体系,可有效发挥动力电池作为可控负荷或移动储能的灵活性调节能力,为新型电力系统高效经济运行提供重要支撑。
  • 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建〔2023〕186号)要求,经自愿申报、各市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厅内会审等程序,现认定江苏省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等127家单位为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简称“省级示范平台”),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根据《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 号)、《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97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核推荐,省科技厅会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决定认定28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为江苏省 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三年。
  • 为贯彻落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部署,聚焦“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建设,引导推动高新区加快培育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江苏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区发〔2023〕182号),经有关高新区申报、设区市科技局推荐、专家咨询等程序,现将江宁高新园未来网络创新型产业集群等7家集群确定为第二批江苏省创新型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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