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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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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采矿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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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所在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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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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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区县:

    请先选择城市

  • 政策类别:

    全部

    企业开办

    人才引进和能力提升

    市场拓展

    品牌建设

    税费优惠

    信息化建设

    转型升级

    创新研发

    科研课题

    知识产权

    成果转化

    资质认定

    节能环保

    投资融资

    并购重组

    改革上市

    产业发展

    平台基地

    孵化器及基地建设

    其他

    结果公示

  • 适应对象:

    科技

    工商

    税务

    农业

    商务

    工信

    司法

    环保

    国土

    住建

    水利

    文化

    卫生

    其他

  • 支持方式:

    贴息

    税收减免

    补助补贴

    资质认定

    其他

  • 政策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 申报主体:

    企业

    园区

    高校院所

  • 主题分类:

    发改

    科技

    工信

    财政

    人社

    农业

    商务

    文旅

    市场

    组织

    税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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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推进产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循环增值能力,缓解文化企业贷款困难,根据《江苏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16号)、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名城建设的意见》(常发〔2011〕36号)和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常州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常文改字〔2011〕1号)规定,决定设立常州市文化产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确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高效、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 根据商务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商流通发〔2012〕207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商务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工作方案》
  • 省政府关于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意见
  •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以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简称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根据《常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常发〔2010〕4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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