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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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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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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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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类别:

    全部

    企业开办

    人才引进和能力提升

    市场拓展

    品牌建设

    税费优惠

    信息化建设

    转型升级

    创新研发

    科研课题

    知识产权

    成果转化

    资质认定

    节能环保

    投资融资

    并购重组

    改革上市

    产业发展

    平台基地

    孵化器及基地建设

    其他

    结果公示

  • 适应对象:

    科技

    工商

    税务

    农业

    商务

    工信

    司法

    环保

    国土

    住建

    水利

    文化

    卫生

    其他

  • 支持方式:

    贴息

    税收减免

    补助补贴

    资质认定

    其他

  • 政策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 申报主体:

    企业

    园区

    高校院所

  • 主题分类:

    发改

    科技

    工信

    财政

    人社

    农业

    商务

    文旅

    市场

    组织

    税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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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繁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 根据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扶持一批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重点围绕创业创新重点改革领域开展试点示范,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共6237项
第5981~598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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