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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主题分类 其他 人才引进和能力提升,资质认定

  • 标     题 关于成立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暨组织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截止日期 2023-11-28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成立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暨组织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1-16  13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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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拟面向省内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征集应急管理专家并成立江苏省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现将专家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三)具有10年以上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相关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执业资格;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调查任务(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不限),具备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各行业(专业)组别的专家具体要求由推荐处室负责把关。

二、申报程序

此次专家申报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依据《江苏省省级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中的行业,如实填写《江苏省省级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和《专家承诺书》,准备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佐证材料,并在省应急管理专家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三、其他事宜

(一)专家资格审查将贯穿专家申报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二)申报网址:https://yjt.jszwfw.gov.cn:31443(登录后选择专家申报系统)

(三)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8日。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

联系人: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 林乐灿

联系电话:025-83332393,19895890866

系统维护人员:王春换   

联系电话:025-82285343


附件:

1.江苏省省级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

2.江苏省省级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3.专家承诺书

4.专家须知

5.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专家系统操作手册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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