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破解制约创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打造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鼓励我市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发挥增信保障作用,根据常州市《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常州市金融支持创新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对“白名单”内科技企业开展政策性纯信用融资担保业务,且担保费不超过1%;
2.当年度内无严重违规、失信不良记录;
3.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要求,定期、及时、准确上报业务、财务报表等资料。
二、扶持标准
对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的“白名单”内科技企业政策性纯信用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最高1%的担保费补贴,计算公式为:担保金额×(担保天数/365)×1%×奖补系数;年度季均科技业务在保余额最高3%的业务补贴,计算公式为:季均在保余额×3%×奖补系数;代偿本金最高20%的风险补偿,计算公式为:代偿本金×20%×奖补系数。
本次申报不含“小微贷”业务。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业务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采用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
(一)书面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常州市金融支持创新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业务补贴,需提供:
(1)科技企业政策性纯信用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件2);
(2)政策性纯信用科技业务在保余额明细表(附件3);
(3)保证合同(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收费发票记账联、借款借据扫描件(将每份担保业务的相关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并进行编号,文件夹编号要与担保明细表一一对应。扫描件仅报送电子文档)。
3.代偿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政策性纯信用科技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代偿明细表(附件4);
(2)银行要求担保机构代偿的通知书、银行出具的担保机构已代偿证明;
(3)担保机构代付资金的银行凭证;
(4)代偿业务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如企业部分还款)等复印件;
(5)担保公司收取的代偿业务的担保费、客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6)担保调查、审核、跟踪的相关材料;
(7)代偿原因说明、追偿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5)。
5.专项审计报告。
(二)网上申报
申报地址为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https://www.czcycx.com/),点击“政策服务”版块,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应与书面申报资料一致,所有材料扫描在一个PDF中上传。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逾期未报送申报材料,视同放弃处理。
2.各担保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一经核实,暂停享受该专项资金申报资格三年,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3.享受此项政策的融资担保业务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常金监发〔2022〕88号文《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奖补政策。
4.各担保机构在截止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辖区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盖章后,汇总上报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系电话:85686656;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5681851。
附件:附件.doc
1.常州市金融支持创新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表
2.______年度科技企业政策性纯信用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
3.______年度科技政策性纯信用业务在保余额明细表
4.______年度政策性纯信用科技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代偿明细表
5.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常州市创新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