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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创新研发,产业发展

  • 标     题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小微企业奖励

  • 截止日期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小微企业奖励
  • 发布日期:2023-02-17  4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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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奖励范围 (1)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企业购买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非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提供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包括委托分析、测试服务,委托实验、验证服务,机时共享服务。 (2)检验检测服务:企业向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服务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服务,包括检验检测、集成电路及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等。 2.不奖励范围 (1)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法定检测和强制检测等商业活动,如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产品质量批量检测、大批量验货等。 (2)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等非科技创新类的认定所需服务。 (3)购置科研仪器设备。

奖补标准

1.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小微企业奖励采取对省创新券兑付进行配套的运行方式。省创新券常年申领、全年兑付,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进行注册,通过审核后领取省创新券,每家企业每年领取省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企业在购买创新券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时直接使用省创新券抵扣合同金额的25%。省创新券额度当年有效,可分多次使用。 2.对上年度常州地区企业实际使用的省创新券按1:1进行配套,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使用的省创新券和获得的市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适用区域

市本级,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

实施主体

市科技局

实施范围

申请常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小微企业奖励的单位为: 1.在常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备案标准,并取得本年度或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3.与省创新券服务机构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办理方式

免申即享,网厅办理

办理地址

网厅办理地址:https://zqt.changzhou.gov.cn/zcsd/#/policyDeclare/declareGuideDetail/1411982850865364993

咨询电话

0519-85681535

监督电话

0519-8568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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