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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产业发展

  • 标     题 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常文广旅〔2022〕191号

    截止日期 2022-11-29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1-28  18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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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鼓励和扶持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传承利用,服务和推动老城厢复兴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重点项目资金申请条件

2022年度全市代表性项目每项补助4-6万元。每个辖市区和经开区限报1项。申请的项目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对文旅融合发展有促进作用,对全市非遗传承保护工作有示范意义;

2.以非遗相关文化、创意、设计、品牌为引领,推动非遗创意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催生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的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并取得较好效果;

3.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的阵地建设,并取得较好效果;

4.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相关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并取得一定成果;

5.在推动老城厢复兴发展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开展有较大影响的活动。

二、资金使用方向及开支范围

重点支持项目保护单位组织实施的传承工作,包括师带徒、专业培训、职业教育、剧团(班社)传承、复排经典剧目、建设传承场所、购置传承设备、编写教材;各有关单位建设非遗集聚区或展示中心;支持开展研究交流、出版成果等。

三、申请程序和申报材料

辖市(区)和经开区文旅部门根据申报条件遴选、推荐申报项目并将材料报送至市文广旅局非遗处。市文广旅局组织专家遴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工作,优先选报保护主体工作热情高、保护措施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创新意识强和社会反响好的项目。

2.各地文旅部门要对经费申报工作加强指导,严格审核申报经费的开支范围,具体列出经费支出明细预算。保护工作内容不具体、事项不明、可行性差、成效难以评估、经费开支不明晰的,将不予资助。资助经费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或福利,不得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

3.各地区、各单位申报材料需于2022年11月29日前报送市文广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每项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申报表格电子版可从市文广旅局非遗处工作群下载)。

联系人:徐佳杰

电话:85682509

邮箱:120503476@QQ.COM


附件:2022年度市级非遗重点项目资金申报表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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