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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资质认定,产业发展

  • 标     题 关于开展认证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苏市监认证函〔2022〕357号

    截止日期 2022-11-30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认证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1-15  25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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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认证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认证市场秩序,促进认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年度认证监管工作部署安排,省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认证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双随机、一公开”与分类监管相结合,针对风险较高

的认证机构加大抽查力度,提升认证监管靶向性和精准性。通过现场检查督促认证机构和从业人员落实认证质量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认证、买证卖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拟于11月底前完成,具体检查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

(二)检查对象。计划抽取20家认证机构。重点关注的认证机构包括:一是近三年新设立且证书颁发量较大;二是审核方式中远程审核占比较大;三是新加入“江苏精品”国际认证联盟;四是过去三年被立案查处。

(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固定场所和必要设施、认证管理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专职认证人员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情况、认证档案管理情况等内容。重点关注认证审核人员应到现场而未到现场、伪造认证档案、未做认证决定即颁发认证证书、未按认证规则要求实施监督审核、远程审核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人员。省局将从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抽调业务骨干,并邀请长三角地区认证监管专家参与现场检查。

(五)检查结果通报。在全部检查任务结束后,省局将汇总监督检查情况,于12月底前对外公布检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被抽查的认证机构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或消极对待检查。如不配合现场检查,省局将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并如实记录被检查单位情况,不得由被检查单位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给予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不得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任何游览或宴请。

(三)检查组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主动做好扫码、测温、消杀、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检查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头疼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

认证机构专项检查的相关事宜,可联系省局认证监管处,联系人:苗文彖,联系电话:025-85012041。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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