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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林、牧、渔业 创新研发,科研课题,产业发展

  • 标     题 关于印发《2022年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常农计〔2022〕10号

    截止日期 2022-09-02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8-24  32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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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进一步实施科技创新与人才强农战略,充分激发农业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与转型升级,2022年,我市将聚焦现代种业、优势产业和绿色农业发展,突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应用,实施一批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项目,现将《2022年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9日


2022年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1.农业科技集成应用示范

以培育和壮大地方特色产业为目标,重点围绕我市粮油、蔬菜、茶果、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的主要品种、地方特色品种以及成长性较好的品种,以绿色优质、节本增效、生态循环为目标,开展优良品种的筛选、示范、推广以及相关绿色技术、智能装备或者先进模式的集成创新应用和示范推广。

2.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以引领和支撑现代农业产业为目标,重点围绕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生产环境控制、农业废弃物利用、农业智能装备、农业物联网技术、高效生态种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动物重大疫病和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等领域,支持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

二、支持政策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依据项目体量和评审情况给予市级资金支持不高于20万元。

资金主要用于研发和实验示范设备、材料购置,示范推广以及其他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人员的基本支出,不得用于新建非试验用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不得用于计提项目管理费及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常州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农业科技项目相适应的科研开发、资金保障和运行管理能力的涉农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农业企业。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农业行业3年以上从业经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常州市农业精英人才优先申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有在研、尚未结题验收科技项目的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

3.实施市级以上农业项目缺乏信用、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得申报。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参与相关项目。

四、申报程序

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诚实信用原则,实行自主申报、择优立项。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地区项目申报的组织、筛选和推荐,并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单位申报项目直接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应依照本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和绩效评价指标,并依据实际需要真实、合理地提出项目经费概算,并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确保项目申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2.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农业科技应用示范项目须有明确的示范应用场地,具备示范推广基础;农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须明确阶段研究任务,有具体的阶段性成果产出。

3.涉农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联合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申报项目的,以及农业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共同申报项目的,均须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4.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辖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等于9月2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汇总表按照财政相关管理要求报同级财政局备案。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陈文洁,

联系电话:85682255,邮箱:cznlkj@163.com。

附件:附件下载.doc

1.项目推荐汇总表

2.常州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书

3.申报材料附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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