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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资质认定

  • 标     题 关于遴选2022年参加我市涉企信用服务承接机构的通知

  • 截止日期 2022-04-08

【常州市发改委】关于遴选2022年参加我市涉企信用服务承接机构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3-31  22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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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287号)、《关于组织开展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288号)、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各设区市涉企信用服务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市2022年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承担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的服务内容

1.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2.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

3.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信用修复培训工作)。

二、遴选的基本条件

1.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正常申报信息;

2.从事信用服务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3.近三年无失信记录;

4.具有承担我省涉企信用服务专项工作的经验,或有信用服务项目监理工作经验;

5.提交信用承诺书和相关工作方案。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各机构提出的工作方案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培训类项目:一是培训师资力量以及是否有类似培训经验;二是培训对象的组织发动;三是培训操作流程;四是培训内容;五是投入的人力与财力;六是接受监督与考核评估;七是费用预算。

(2)示范创建、复核类项目:一是组织发动;二是操作流程;三是后期跟踪服务;四是投入的人力与财力;五是接受监督与考核评估;六是费用预算。

2.各信用服务机构应于4月8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满足资格证明材料报至市信用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29097877@QQ.com。市信用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按程序择优遴选承担单位。确定承担单位后,市信用办将公布公告信息,同时与入选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并报省信用办。补贴费用由省财政下达后拨付给承担单位。

联系人:史晓刚 联系电话:85681162

办公地址: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615室

附件:附件下载.doc

1.常州市涉企信用服务项目任务清单

2.常州市涉企信用服务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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