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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林、牧、渔业 资质认定,产业发展

  • 标     题 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市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常农办发〔2021〕52号

    截止日期 2021-07-31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市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7-14  39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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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乡村振兴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常州市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常州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双百”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及A级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先申报。申报主体应具备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能力,有较好的组织管理水平和生产经营规模,在粮食生产育秧、耕整地、种植、植保、施肥、收获、烘干、秸秆处理8大环节实现机械化作业。

二、扶持内容

按照《常州市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附件1),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新建完成的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经评审给予不超过1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评价方法

对新建的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评价打分。评价内容由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作业水平,标准化管理水平,项目产出与效果等3方面组成,实行百分评分制,其中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作业水平50分、标准化管理水平40分、标准化建设成效1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2021年常州市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评分表》(见附件2)。对项目实施期间出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补助标准

对新建的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根据2021年常州市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总量,对评价通过的项目(得分≥85分),按照现场评价得分情况按分值进行奖补。

五、组织保障

1. 辖市(区)、镇两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地方财政加大资金扶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农机管理与技术推广部门应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完成后对合格的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授牌。

六、申报要求

(一)自愿申报。申报主体自愿申报,认真填写《2021年常州市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

(二)辖市、区初选推荐。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本地申报的项目进行初选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7月31日前上报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董园园

电话:0519-81667956


附件:

1.“常州市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2.“2021常州市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评分表”

3.“2021年常州市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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