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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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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关于开展常州市首批中小学生食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常教德〔2021〕14号

    截止日期 2021-07-23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常州市首批中小学生食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6-28  48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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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发改(经发)委(局)、溧阳市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经发局,局属各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整合校外教育资源,发挥各级各类校外阵地场所的实践育人功能,完善食育改革育人体系,更好地将食育融入青少年文化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引导我市广大青少年在主动参与食育实践活动中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首批中小学生食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23日—7月23日。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常州市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依托教学、科研、生产、销售等资源载体,能接纳中小学生开展食育实践活动,提供参观、体验等服务的各级各类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小学、初中、高中不在申报对象范围内。
  申报对象需满足以下要求:
  主动承担食育责任,将考察探究、品尝制作、职业体验、中华传统文化传承等作为食育的重要途经;拥有食育实践活动的相应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常态化持续开展中小学生食育实践活动;成为中小学食育“活课堂”,通过为青少年提供“零距离”接触企业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参观企业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展览等活动,强化中小学生对食品营养和安全的认知。
  三、申报流程
  各级各类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要对照条件,以属地化的方式进行申报。局属单位直接向市教育局德育处申报;区属单位向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进行申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初审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处。
  四、报送方式
  各辖市(区)和经开区上报数量不超过10家。请各地、各单位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常州市首批中小学生食育实践基地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2)报至市教育局德育处,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85681383,邮箱:514989216@qq.com。待各地、各单位申报完成后,市教育局将对各申报基地进行综合评审,遴选首批常州市中小学生食育实践基地。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好食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全面加强对中小学食育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基地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管理,建立食育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其规范运行。
  (二)加强督查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食育实践活动评价机制,要把食育活动作为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优秀传统的和现代社会科学文明价值观培养的重要内容。食育基地要通过各类培训提升相关教师指导能力,加强学生和教师的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要把食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基地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要将学生参与食育实践活动的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安全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的安全保障工作,为学生创设各类食育实践岗位,绘制食育实践岗位图谱。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全措施与预案。要加强对学校食育实践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的审核,加大对各食育基地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和活动的安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大对开展中小学食育实践教育重要意义的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成才观。要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食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食育模式,努力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附件:
  1.常州市首批中小学食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2.常州市中小学食育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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