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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名优农产品认定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林、牧、渔业 产业发展

  • 标     题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常州市名优农产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常名农〔2021〕1号

    截止日期 2021-06-25

【常州市名优农产品认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常州市名优农产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6-15  36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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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为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常州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十三届常州市名优农产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对象

在常州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等涉农主体。

二、申报产品范围

1. 符合条件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

2. 品牌为企业产品品牌。

三、产品申报条件及要求

1. 在常州市辖区内注册并归申请人所有的注册商标,申报产品商标已注册且满两年。

2.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规范运行,产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建立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制度,产品质量可追溯,连续两年抽检合格率为100%。

3. 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不良记录。

4. 生产或加工的农产品正式批量生产两年以上,形成合理的种植、养殖规模或生产规模,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较高,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

5. 近两年来利用电商平台开展网络销售。

6. 申报单位每个产品注册商标只能申报一个主打产品或一种同类产品。

四、产品申报材料

1. 第二十三届常州市名优农产品申报表;

2. 第二十三届常州名优农产品申报汇总表;

3. 品牌产品情况介绍、Logo图案、发展战略等;

4. 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涉及授权申请参加的,务必提供书面授权书;

5. 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复印件;

6. 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加工农产品需提供质量标准,初级农产品需提供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

7. 产品认证证明: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GAP认证等。

8. 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说明(包含农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自行检测或委托机构检测的情况)。

9. 产品、生产基地等高清图片3-5张;

10. 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11. 申报产品的网上销售截图。

五、相关事项

1. 请各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合规化初审,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2份及辖区推荐名单正式行文上报给市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2. 市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辖市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复查、实地调研、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常州市名优农产品候选名单。

联系人:张雷震,联系电话:0519-81668241,电子邮箱:1095104535@qq.com。地址:常州市长江中路289-1号 常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07室市场与信息化处。

附件:

1. 第二十三届常州市名优农产品申报表

2. 第二十三届常州名优农产品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名优农产品认定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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