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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主题分类 其他 人才引进和能力提升

  • 标     题 关于报送2021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苏科人发〔2021〕100号

    截止日期 2021-06-22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5-12  412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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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21〕39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与对象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省就业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我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工作的外籍人员。

(三)经省人社厅核准同意,委托我省评审的中央驻苏单位、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军队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在我省各类民营企业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规定申报。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申评人员按照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骑马钉,双面打印,最后一页为:评审、登记备案情况),一式3份;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中级职称申评人员提交一式20份,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申评人员提交一式35份;

3.《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名单》,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4.中级职称申评人员需提供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单位、姓名,单独存放于信封中)。

5.申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佐证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同时在各册首页注明“申评人员姓名、单位、申评专业技术资格层次、各册序号”。

第一册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印件;

(2)已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聘书复印件;

(3)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年度考核材料;

(4)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第二册包括:

(1)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著、论文、研究报告等;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中填报的业绩成果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能如实反映申评人员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人述职报告。

第三册包括:

破格申评人员按规定填报破格评审理由,以及符合破格申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破格申评人员需按照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申评意见,需经所在设区市职称办或省有关厅(局)职称办(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申评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由本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核实,由核实人签名并盖章,注明核实日期。申评人员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如经济社会效益等须经有关部门核实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申评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意见填入相应表格。

(五)申评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需经相应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1.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

2.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人员按照要求同时进行网上申报。申评人员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https://www.jsrcxxg.com/zc),依托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并报送。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

3.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受理处,地点: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102室,联系人:包樱,联系电话:025-85485935。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科技人才评价质效,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考察科研人员的创新成果、履职绩效和工作贡献等实际业绩,注重考量科研人员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二)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倡导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净化纯洁从业操守、追求卓越科技精神的责任意识和学术风气,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三)申评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评审业绩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四)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申报。

(五)已获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有关要求并通过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评审委员会的转系列评审,一年后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经形式审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经物价部门核准,申评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需一并交纳相关评审费用。评审费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职称办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交费标准为:申评高级资格评审费400元/人,申评中级资格评审费200元/人。

(八)相关表格及《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实验技术专业资格条件(试行)》可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和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www.jspc.org.cn下载。


附件: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名单

4.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5.江苏省实验技术专业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doc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doc

3.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职务.xls

4.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5.江苏省实验技术专业资格条件(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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