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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人才引进和能力提升

  • 标     题 关于开展2021年度常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常人社职〔2021〕18号

    截止日期 2021-10-22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常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27  74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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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单位引才聚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现象,树立“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人才评价导向,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的绿色通道,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的部署要求和《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8〕4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申报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人员须为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考核认定的职称系列(专业)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岗位相匹配。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不得申报;离退休人员、以考代评和我市暂未开展评审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我市申报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

1. 在我市企业工作(与企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截止申报当月已连续在我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能力、业绩特别突出并得到社会和业内广泛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

2. 在我市企业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奖项、荣誉/称号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 在我市企业工作,符合贯通要求,在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重大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二、认定要求和标准

1. 申报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2. 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是对急需紧缺人才不拘一格的选拔,对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论文、初级职称等方面均不作硬性要求,但申报人员需具备特别突出的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且已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要求,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缺项,否则不得申报。

3. 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是一种特殊的职称评价渠道,是对现行职称评价体系的有益补充,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

4. 申报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如所申报职称系列(专业)国家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认定渠道和流程

(一)个人网络申报。常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与当年度中级职称正常评审工作同步实施,网络申报和现场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与流程与正常申报相同。申报人员登录“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zc.czrsj.cn/w/apply/login_input),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二)单位审核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初审。各行业主管局,市各相关专业职称受理点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凡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未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要求的,一律不得受理。

(四)申报材料复核。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通过人员的基本信息将在各行业主管局,市各相关专业职称受理点网站上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组织考核认定。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入专业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委会根据审定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参会评委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六)考核认定结果公示。通过考核认定的人员名单将在各行业主管局,市各相关专业职称受理点网站上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布结果颁发证书。各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考核认定结果和正常评审结果同文报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公布结果,颁发职称证书。

四、申报考核认定材料

(一)《常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二)申报人员身份证(护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籍人才)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初级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相应准入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标志性成果等业绩材料。包括:现任职以来取得的市(厅)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标志性论文著作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专业论文一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篇;

(六)本行业本领域内2名有影响力的专家(需具备高级职称)撰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据充分;同时提供该2名专家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七)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结论材料。

五、其他说明和要求

(一)申报我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申报职称系列(专业),按照《常州市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规定的时间,完成网络申报和现场纸质材料提交,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二)经考核认定取得的职称与通过正常评审取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三)申报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原则上需要参加面试答辩。

(四)申报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五)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申报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靠,并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记入市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推荐专家撰写推荐意见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据充分,如帮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意见的,一经查实,将记录专家诚信档案库。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我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 《常州市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计划安排表》

2. 《常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

3. 《专家推荐意见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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