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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节能环保

  • 标     题 关于开展2021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常商商贸〔2021〕115号

    截止日期 2021-05-31

【常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3-23  43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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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0〕162号)和《省商务厅关于2021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1〕13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我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积极引导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且运营满3年的购物中心、商场、超市等参加创建工作,以资源高效率循环利用为导向,创建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2017-2019年认定的我市省级绿色商场原则上全部参加今年国家级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

二、创建流程

各地商务部门要强化创建管理,加强对《绿色商场》(GB/T38849-2020)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以及《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和评价细则》(待发布,以下简称细则)的解读和培训,宣讲创建工作的意义和程序,指导创建企业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创建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现场指导,帮助创建企业对标整改。

创建企业要认真对照《国标》、《细则》完善和细化绿色商场创建举措,有序推进创建工作。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绿色流通服务”(http://zszy.mofcom.gov.cn)完成注册登录并填报运行数据和创建成效报告,并按要求编制《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格式范本请创建企业自行登录常州市商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为:http://www.changzhou.gov.cn/gi_class/swj#swj_04),《自评报告》印制两份,经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商务局。

三、有关要求

各地商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加大节能设施设备改造力度,通过家电以旧换新、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扩大节能产品及绿色产品销售,促进绿色消费。要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供应商管理,引导上游企业采用绿色设计,实施绿色制造,不断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发挥行业组织在标准宣贯、业务培训、行业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及时总结绿色商场创建经验做法。利用媒体等渠道,加强典型推广,引导消费者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

请各辖市(区)商务局、常经开投促局并将拟申报的企业名单和该企业近三年耗能统计表(详见附件2)于5月1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创建申报材料(《自评报告》)于6月1日前报市商务局。

联系人:王昊   电话:85682330;18921031883

 

附件1. 常州市省级绿色商场名单

微信图片_20210323115946.png

附件2. 绿色商场创建单位近三年耗能统计表 


附件3. 绿色商场创建自评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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