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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主题分类 其他 人才引进和能力提升

  • 标     题 关于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的通知

  • 截止日期 2021-03-2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3-19  48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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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充实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现请你单位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和智能服务、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空天信息等领域的专家。

2、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特钢材料、空天信息、新型电力装备等产业链领域专家。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发展动态;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且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评审工作;

5、无违法、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

(二)具体条件

1、高校院所专家。长期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参与过企业横向课题研发,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2、行业协会及企业专家。所在协会企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是企业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完成人。

3、主管部门专家。长期从事前沿技术预测分析、技术创新、行业管理工作的同志(含退休退岗同志);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特长,在企业从事过技术研发管理工作的优先。

三、其它事项

(一)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推荐本次产业专家,按照《常州市发展改革委专家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填写,并将纸质版送交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高技术发展处(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发改委,邮编:213022),电子版发至邮箱: 398032297@qq.com

(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不超过1名专家;主管部门和高校院所专家不限名额。

(三)本次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陈阳

电话:85681109

附件:常州市发展改革委专家登记表.docx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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