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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金融业 投资融资

  • 标     题 武进高新区科技贷款金融产品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 截止日期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武进高新区科技贷款金融产品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9-06-04  31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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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武新区委发〔2019〕31号


关于印发《武进高新区科技贷款金融产品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各有关企业,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公司:

现将《武进高新区科技贷款金融产品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武进高新区科技贷款金融产品体系工作

实施方案

 

金融助推产业创新发展,是创新战略引领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根据《武进国家高新区关于加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的实施办法》(武新区发〔2016〕31号),为深入推进园区科技贷款工作,打造完善的科技贷款金融产品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为满足科技企业的贷款融资需求,助力园区科技项目、人才项目的快速集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原则,在优化完善现有科技贷款产品的基础上,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探索创新科技贷款产品体系,满足覆盖科技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贷款融资需求,为园区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建立科技贷款差别化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丰富完善科技贷款金融产品,打造覆盖科技企业从创立、成长到成熟全生命周期成长轨迹的贷款融资需求的园区科技贷款金融产品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

逐步增加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资金池总规模5000万元,其中首期资金规模1000万元。

(二)建立差别化的风险共担机制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原则,创新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模式,建立差别化的责任分担机制和多层次、多元化的风险共担体系。

武进高新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入库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科技企业支持方式(“苏科贷”Ⅰ)

(1)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首贷的科技企业,武进高新区承担45%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

运作模式:省、武进高新区、银行三方共同分担风险,省地资金共承担9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省、武进高新区各承担45%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10%的贷款本金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以非变现知识产权质(扣)押和企业高管个人房产非足额抵押等方式,由合作银行予以企业贷款支持。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

(2)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续贷企业和年销售收入2000-5000万元(含)的科技企业, 武进高新区承担4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

运作模式: 省、武进高新区、银行三方共同分担风险, 省、武进高新区共承担8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省、武进高新区各承担4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20%的贷款本金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以非变现知识产权质(扣)押和企业高管个人房产非足额抵押等方式,由合作银行予以企业贷款支持。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

2、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科技企业支持方式(“银政”模式),武进高新区承担70%的贷款本息损失风险。

运作模式:武进高新区与合作银行按照70%、30%的比例承担本息的风险损失。以非变现知识产权质(扣)押和企业高管个人房产非足额抵押等方式,由合作银行予以企业贷款支持。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

3、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的科技企业支持方式(“银政担”模式),武进高新区承担40%的贷款本息损失风险。

运作模式:武进高新区、担保公司、合作银行按照40%、40%、20%的比例承担本息的风险损失。以非变现知识产权质(扣)押和企业高管个人房产非足额抵押等方式,由合作银行予以企业贷款支持。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担保费率不超过1.2%。

(三)建立风险补偿合作银行体系

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商业银行、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均可申请参与:一是有意愿支持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二是自身实力较强,有较多的服务网点;三是能够提供优惠的合作条件,可给予省地资金放大10倍及以上的贷款授信。优先支持设有科技支行、开展科技信贷专营品种的银行参与。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合作,有合作意向的金融机构可以提出合作申请,择优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并签署合作协议。鼓励合作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园区科技企业需求的特色金融产品。

(四)建立科技贷款统计体系

建立科技贷款统计体系, 合作银行、担保公司安排专人负责科技贷款的备案和统计,每季度提交备案和统计报告,保证科技贷款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保障措施

1、建立考核奖励制度。武进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每年对合作金融机构进行考核。对组织管理工作好、支持科技企业数量和贷款额度多、首贷率高、风险补偿率低的合作金融机构,给予表彰;对支持科技企业数量少、风险补偿率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合作金融机构,提高其风险补偿责任分担比例,直至取消合作。

2、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发生的不良科技贷款,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合作银行对欠款企业进行追偿和相关资产处置后,贷款本金仍有损失的,按照具体协议赔偿各自承担的部分。

3、建立核销补充机制。若借款企业破产或倒闭清算,或对企业诉讼且依法裁定执行终结的,经核实确认,损失补偿最终损失审核后,在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中核销。为保障科技贷款业务顺利开展,确保一定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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