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委同意,现将《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文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主题分类 金融业 、 全部
标 题 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截止日期
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委同意,现将《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