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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题分类 品牌建设,资质认定

  • 标     题 关于做好2017年常州市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截止日期 2017-07-24

【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常州市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9-23  30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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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我市名牌战略,发挥名牌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常州市名牌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自愿原则,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常州市名牌。如一家企业的同一商标的不同产品或不同商标的同一产品都达到销售额要求,需分开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企业到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申报所需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czqts.gov.cn。

  2、企业填写《常州市名牌申请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申请表应按表中“申报材料制作及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并附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3)。

  3、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以下统称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材料封面应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除加盖企业公章外还应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所填的销售额、出口额、纳税额须由县级以上统计、商务、税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参考表式见附件4)。

  4、企业应将申报材料(已加盖公章)扫描后形成PDF文件或WORD文件,文件名为“辖市、区名称+企业简称+2017年度市名牌申报材料”。

  5、企业应将申报材料双面打印并胶装成为一整册,于侧立面标注 “辖市、区名称+企业简称+2017年度市名牌申报材料”。盖章及签字部分务必使用原件。

  6、企业应填写《2017年常州市名牌申报企业汇总表》(表式见附件5)。表格内容请务必一一核对准确,否则将直接影响到常州市名牌证书和铜牌的制作内容。

  三、申报时间要求

  1、7月24日前,申请企业应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或WORD格式)、《2017年常州市名牌申报企业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所在地市场监管局。

  2、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应对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条件、申报内容是否属实、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等进行初审,如同意推荐则于申报企业的申请表推荐意见栏加盖公章。

  3、7月27日前,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将汇总后的申报企业纸质材料各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各一份、《2017年常州市名牌申报企业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常州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严明申报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必须对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达不到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准确完整填写、未提交必备证明材料的不得受理和推荐。凡是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企业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常州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将予以通报,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2、常州市名牌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相关单位明确要求,各申报企业严格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常州市名牌评价工作。

  五、联系方式

  常州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323号,联系人:熊金茗,联系电话:8666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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