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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创新研发,产业发展

  • 标       题 关于开展常州市2024年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常工信节能〔2024〕51号

    发布日期 2024-04-15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常州市2024年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5     3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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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工信局(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为推动工业领域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发展,现将2024年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40家工业企业(见附件1)。

二、审计方式

企业可自行开展能源审计工作,也可以委托具备条件的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能源审计。

三、审计要求

(一)审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审计内容。审计单位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2019)和《行业能源审计指南》等标准要求开展能源审计,并参照《常州市企业能源审计报告编制指南》(附件2)编写能源审计报告,重点分析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查找存在问题,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同时编制后期节能规划。

(三)节能服务机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职财务人员。

3.从事能源审计工作的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审计人员具有能源审计相关技术管理和职业经验,掌握能源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熟悉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过程,并能保守用能单位的商业秘密。

(四)进度要求。能源审计报告应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市工信局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并将能源审计报告评审通过的单位以文件形式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各地工信部门应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能源审计任务。

2.用能单位应主动落实节能主体责任,根据能源审计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积极开展节能改造和能效达标对标活动。


附件

1.常州市2024年能源审计单位名单

2.常州市企业能源审计报告编制指南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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