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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产业发展,孵化器及基地建设

  • 标       题 关于同意建设2024年常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常发改〔2024〕94号

    发布日期 2024-04-1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建设2024年常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1     3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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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常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常发改〔2024〕2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我们对各辖市区报来的建设2024年常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的文件及申报方案进行了评审。经研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常州市先进流体动力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等40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详见附件)。

二、市工程研究中心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

三、请你们督促各依托单位按照《常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抓紧创新平台的建设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条件,优化建设方案。涉及新建项目的,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落实规划、土地、环保、安全、资金及行业准入等建设条件,对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的相关要求。

四、请你们加强对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营的管理、指导和协调推进。着力提高研发和工程化试验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防护,引导其健康发展,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建成后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建设总结报告,对于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储备库。


附件: 2024年常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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