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市监认证规〔2021〕5号),现发布《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北斗基础产品认证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9月7日
附件:
发文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产业发展
标 题 关于发布《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北斗基础产品认证规则》的公告
发文字号 2021年第33号
发布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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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市监认证规〔2021〕5号),现发布《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北斗基础产品认证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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