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各执法局分局: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苏环办〔2021〕195号)及《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常环执法〔2021〕46号),我局组织了常州市2021年全市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事业单位评选工作,经我局评审、网上公示,现将139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有效期为3年,现予公布。
公众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常州市2021年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事业单位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关于公布常州市2021年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事业单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