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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其他

  • 标       题 关于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常人社发〔2020〕112 号

    发布日期 2020-09-14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14     31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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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9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已将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积极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工作,有序推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二、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地要立足基层实际需求,大力开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技术、农村水利、扶贫开发、城乡社区建设等领域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20年度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新购买岗位总数的50%。

三、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各辖市、区应于每月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2月20日前将《常州市2020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联系人:唐轼

联系电话:85682016

附件:1. 常州市2020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统计表

          2.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20 年8 月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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