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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4年起常州市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
  • 发布日期:2024-01-16  1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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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我市锚定人才强市建设,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三年期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探索人才培养新范式,将人才培养改革“关口”前移到产业人才供需结构性“缺口”上,搭建产学研合作“新路径”,培植更优创新土壤,提升人才供需匹配度,打造产科教融合生态圈,释放协同倍增效应,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智力支撑。

一是按需设岗,建立储备“蓄水池”。2024—2026年,每年遴选1000名以内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重点鼓励3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在全市高科技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之间开展双岗互聘。按照“产才融合、按需匹配”的原则,突出以产聚才、以教促产、以才兴产,发挥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三方的积极性,根据各方意愿、产业发展需要以及高校建设、科技创新需求,分门别类配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互聘岗位,实现“双岗互聘”结构最优化、效益最大化,推进人才多维度多岗位锻炼提升,实现多方共赢。

二是灵活聘岗,畅通成长“双通道”。按照“不为所有,为我所用”的原则,推动智力资源跨行业跨地域调配,增强人才柔性流动,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支持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遴选高层次人才,到我市高科技企业兼职从事技术、管理咨询,参与生产实践、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支持从我市高科技企业遴选高技能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到在常高校、科研院所兼职参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程开发、教材编写、专业课教学、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和科研合作等工作。

三是以效管岗,用活激励“指挥棒”。按照“企业择优选聘+政府分类考核激励”的原则,根据“双岗互聘计划”人才半年度工作中期检查和年度考核结果,分类给予人才工作津贴、考核奖励和留常奖励,切实激活人才创新积极性,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本市列入“双岗互聘计划”的人才聘用期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人才工作津贴资助;市外高校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人才,再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并择优20名成绩突出、成果显著的人才授予“常州市年度双十佳双聘人才”称号。对市外高校人才在聘期结束后留常全职工作的,一次性奖励人才本人3万元、奖励聘用单位2万元。

(来源 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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