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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全省首个贯彻落实《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的地方性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3-05-06  7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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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近日出台了全省首个贯彻落实《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的地方性实施意见,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于2022年7月29日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十三届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1日起全省正式施行。《条例》要求各地在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

市台办结合近年来对台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台商台胞的关注热点,形成《实施意见》共十六条,主要涵盖了加快计划方案实施,推动与台湾重点优势产业合作,积极向在常台企提供信贷、税收、服务等政策支持,鼓励在常台资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鼓励台湾人才和青年来常创新创业,支持在常台资企业参与质量体系建设;打造各类功能平台载体,发挥集聚引导作用;加强法治保障和向台湾同胞提供生活便利等方面的内容。

(来源 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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