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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常州市2023年创业扶持资金申报持续受理中
  • 发布日期:2023-03-22  7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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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引导更多劳动者创业,进一步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实施“532”发展战略,常州市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持续开展创业扶持资金受理和发放工作。

创业扶持资金按对象范围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具备偿还贷款能力的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原则上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自主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信用良好的创业者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类是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为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含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大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本市户籍的农民在常创办的创业实体。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享受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名下有1人(含)以上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可申请一次性补贴8000元。

2.创业租金补贴: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学生(在校大学生除外)、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本市户籍的农民入驻创业基地,且创业实体名下有1人(含)以上就业,补贴最高1000元/月。在校大学生入驻创业基地,补贴最高2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带动1人(含)以上其他劳动者在该创业实体实际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满1年的,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6000元一次性补贴,累计补贴最高18万元。

第三类是大学生创业者社保补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对象为大学生在常创办的创业实体。原则上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享受政策(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可放宽至5年)。

1.大学生创业者社保补贴:大学生在自办实体名下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当年市人社局公布的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按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比例计算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参加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并被市人社部门认定为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不含同年度被认定的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补贴5000元;被省人社部门认定为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每个项目一次性补贴3-10万元。

上述创业扶持资金长期接受申报,并定期受理审核。各创业实体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常州人社”APP,点击进入相关创业服务专栏,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补贴根据每年度正式通知文件通过辖市、区进行申报。

(来源 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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