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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出台龙城科创发展基金等管理办法 助力中轴建设再聚强劲合力
  • 发布日期:2022-12-16  8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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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以来,常州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做强政府性基金规模,先后设立规模达100亿元的常州龙城科创发展基金、60亿元的常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强大资金链导入,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发展,推动常州“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体系,近日,我市出台了《常州龙城科创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与《常州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常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通过明确管理模式、优化服务机制等,提升“政府+市场”双轮驱动效能,集聚更多优质高效资源,打造常州产业品牌。

(一)明确基金设立架构。以科创基金作为我市市级一级母基金,下设产业基金、天使基金两个专项母基金。通过产业基金和天使基金对外参股子基金或对企业直接股权投资。其中,产业基金侧重投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成长期企业,天使基金侧重投资具有高成长性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覆盖“初创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全成长周期,提供“天使投资—创投风投—私募股权—IPO上市”全体系化投资服务。

(二)统一基金管理构架。设立常州龙城科创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科创基金及专项母基金管理决策机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管委会主任,成员单位由相关主管部门组成并根据基金设立方向动态调整,明确管委会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三)强调投资计划管理。明确导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子基金设立程序和GP遴选机制。执行“年初确定基金预算—确定年度投资计划—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人—形成子基金投资建议—参股子基金”的子基金投资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按照市场化规则择优选择基金管理人,完善基金投资管理。

(四)强化政府基金引导作用。产业基金投资子基金,原则上与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联合出资设立,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产业基金子基金出资;鼓励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申请市级出资联合参股天使子基金。对单支子基金中市、区两级国有出资额作原则性限定:对产业基金子基金的出资不超过子基金的40%,对天使基金子基金的出资不超过子基金的60%,其中,市级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区级出资金。鼓励管理人加大直投力度,直投上限产业基金从实缴规模的10%提高至20%,天使基金为市级实缴规模的30%,且必须投向常州市企业。

(五)明确基金退出与收益分配机制。产业基金及天使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清算、转让及退出均作了具体规定。对基金收益分配,在收回全部本金及门槛收益基础上,产业基金按市场通行惯例确定超额收益分配方式,天使基金以超额收益的50%为基数及上限,按照实际返投超规定部分比例,向子基金管理人实施让利。

(六)突出绩效管理与容忍运行风险。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制定基金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对基金实施的政策目标、政策效果及其资产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对基金管理人的考核结果支付管理费。强调基金管理遵循市场规律,容忍正常投资决策风险。

(来源 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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