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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留常”出台新政
  • 发布日期:2022-12-09  8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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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常州市企业加快人才集聚,鼓励在常高校毕业生留常创新创业,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常州市出台《“青春留常”综合资助办法(试行)》,对在常高职院校留常工作的毕业生开展综合资助。

《办法》明确,常州市企业引进的毕业2年内的在常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生,在常州首次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将可获得每月300元的综合资助,资助期限为3年。2022年1月1日后自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等7所在常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大专生均可适用这条新政。

资助将采取“非申即享”方式兑付,毕业生无需主动申报,市人社部门将运用大数据认证方式核实信息,通过金保系统、人才地图、学信网数据检索比对人才的社保、学历信息,生成资助名单,按月将综合资助发放至人才社保卡金融账户内。

常州市自去年起实施“青春留常计划”,推出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对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给予生活资助、租房资助和购房资助,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新政与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有效衔接,将进一步扩大“青春留常计划”的覆盖范围,推动各类人才在常州市加快集聚,让天下英才在常州遇见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来源 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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