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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2-11-07  7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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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政府建设,加快常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结合常州市实际,制定了《常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主要目标是建立覆盖市、辖市(区)两级的首席数据官制度体系,支撑业务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更加有力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全面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培育完善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有效提升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实施意见》主要任务有:

一、建立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

市级层面:明确全市数据主官,设立市首席数据官1名,原则上由分管大数据管理工作的市领导兼任,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融合创新工作。设立市首席数据执行官1名,由市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协助市首席数据官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市级部门层面:单独设立信息化职能处室或下属单位的市级部门设立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各1名,其他市级部门设立数据专员1名;辖市、区层面:设辖市、区首席数据官1名,各级首席数据官负责推动本地本部门业务领域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处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建立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首席数据官召集,定期组织召开全市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全市数据资源管理有关战略决策,会商协调重大事项,促进各地各部门之间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协同联动。

二、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

一是统筹数字化建设,负责组织制订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统筹协调政府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未设立首席数据官的市级部门原则上不得独立申报300万以上的信息化项目。二是完善数据标准化管理,加强对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加强数据质量管控,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用性。三是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在确保重要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不断丰富数据产品,进一步推动常州市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围绕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数字底座“一体赋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加快行政办公“一网协同”。五是推进数字产业发展,推动新型基础设施、数据运营机构、市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等核心枢纽建设。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公共数据技术研究,鼓励掌握数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政府开展合作。六是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培训,制定首席数据官年度培训计划,围绕数字素养、数据技能和数据安全等主题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宣贯数据价值,普及数据知识,强化数据意识,促进数据应用。

(来源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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