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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出台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2-10-21  192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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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州市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市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常州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方案》明确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控制指标。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与“十三五”末相比分别下降6%和7%。通过能源清洁化、消费低碳化、配置智慧化、利用高效化、服务便捷化、行动社会化、核算标准化等方式,基本建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实施方案》就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提出6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

在深化党政机关绿色发展方面,探索建立市、区、镇三级评价体系,选树一批党政机关“零碳会议”“零碳食堂”“零碳长廊”“零碳停车场”等样本项目。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和碳排放情况调查,稳步推进各类党政机关用能、用水定额标准应用。深化党政机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四五”期间,党政机关符合《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要求的改造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全市整体公共机构改造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加强“双碳”工作教育培训,“十四五”期间累计培训10000人次以上。

在能源利用低碳转型方面,推进“光伏+公共机构”模式,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面积的建筑比例力争达到50%。优化公共机构办公、生活终端用能结构,以电力替代化石能源直接燃烧和利用。在全市公共机构年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租赁车辆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新建公共机构单位内部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规划配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鼓励大型公共机构单位内部停车场通过改造使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达到总停车位的10%以上。

在绿色建筑低碳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新建建筑绿色标准,2023年起,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2025年起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打造智能建筑管控系统,新建公共机构应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将所采集的能耗数据实时上传至市级监测平台。自2022年起,推动“小散”数据中心有序整合。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

在推广绿色低碳行为方式方面,推动公共机构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强化绿色低碳理念。倡导节约用餐,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办公用房资源,规范公务用车更新及处置行为,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区域一体化出行保障,加快健全废旧物品循环利用体系。

在强化绿色低碳示范宣传方面,提升各类示范创建实效,“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动全市不低于9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全国节约型机关。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全国粮食日等重要节点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级公共机构宣传终端,面向社会广泛传播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推动70%以上的党政机关开展市级节水型单位建设。加大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力度。

在提升绿色低碳治理水平方面,深挖常州市公共机构能耗感知一张网平台建设应用,实现能源计量、能耗统计、监控预警、碳排放测算等功能,联通全省能耗平台、全市“一网统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评体系。鼓励采用能源托管、项目集成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到2025年全市不低于60%的县级及以上行政中心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来源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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