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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进口冷链食品如要上市,“四项”缺一不可
  • 发布日期:2020-12-20  17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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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及时化解进口冷链食品原料风险隐患,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对全市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部署,明确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这四项中,只要缺少一项,就不得上市销售。
  根据部署,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电商、餐饮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全面摸排,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于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指导生产经营者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从事冷藏冷冻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完成备案。强化应急处置,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进入12月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原料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发现的一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原料依法进行了处理。(常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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