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信用办与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决定,下半年我省将组织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备信用知识与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队伍。
今年我省将在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淮安、盐城、扬州、宿迁等8市各举办1个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班,在南京、淮安、扬州等3市各举办1个信用管理师(二级)培训班。培训时间为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培训采取以集中授课为主的方式,参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参加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培训费用和考试费用由承办单位参照前几年有关标准收取。
今年的培训工作由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承办且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由省联合征信公司协同其在地方选定的相关信用服务机构落实培训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教务协调、考务安排、评价申报与发证等工作;各市信用办及信用服务机构负责发动、学员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负责教学师资安排,承担课程教学和考试复习等相关工作。
欢迎符合条件的学员报考助理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二级)培训,及时向承办的设区市信用办提交《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资料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