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予全国价格工作战线35个单位“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5名个人“全国价格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和收费管理处、常州市价格认定局等2个单位被授予“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与收费监督检查处处长周骏被授予“全国价格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决定》指出,他们在纵深推进价格改革、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扎实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全力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方面,体现了顽强拼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精神,为保持物价平稳运行、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是全国价格工作战线上政治品质过硬、勇于实践探索、甘于无私奉献的先锋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