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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六保”任务 助推江苏能源高质量发展——省能源局建立全员参与“四个一”服务推进工作制度 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2020-08-10  22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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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全省能源项目统筹推进力度,发挥重大项目引领带动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近日,省能源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全员参与“四个一”服务推进工作制度的通知》(苏能源综合发〔2020〕2号),对全省能源重大项目实行全员参与“四个一”服务推进机制(一个项目、一个联络人,一个经办人,一个负责人),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程,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程。

一是坚持“服务项目建设没有局外人”的鲜明导向,确保做到全员参与。充分发挥联络员的“项目管家”作用,由联络员主动定期收集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形成意见建议填写单,告知经办人、负责人和局领导协调处理。本次纳入《省能源局关于建立全省能源领域重大项目库的通知》(苏能源综合发〔2020〕1号)中电力、煤炭、新能源、油气等48个项目,局党组在全体人员中统筹安排确定一名联络员,确保服务项目建设没有局外人,既有效提升了联络员的服务协调、跟进保障的能力,也形成了全局动员、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重大项目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加大重点项目保障支持力度。突出对省内支撑性电源、跨区域电力输送通道、海上风电、油气管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支持力度。每名班子成员负责挂钩联系2个以上推进协调难度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加大对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创新示范类项目的支持力度,每名班子成员挂钩联系2个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重点在要素协调、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保障支持,加快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设备国产化进程。

三是建立健全职责分工体系,确保项目推进责任链条高效有序运转。处室负责人为项目推进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全处项目实施推进工作;项目经办人根据处室分工,负责项目前期策划、核准备案、协调推进等具体工作;项目联络人负责与项目单位定期进行沟通联系,了解项目动态、推进进度以及需协调事项等,填写《项目联系情况记录单》,及时向业务处室负责人、项目经办人以及分管领导反馈相关情况,确保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有记录、问题反映有回应、具体事项有落实。

四是健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督查落实机制,确保项目服务推进工作常态化运行。综合规划处按季度对重大能源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额以及需协调解决问题事项等进行梳理汇总和跟踪督办;根据发展规划、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企业诉求等,做好项目库更新、情况综合、衔接落实等工作,并及时向局党组、局主要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局党组会每季度末听取一次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季度汇报,研究全省能源项目建设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局长专题会,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具体事项,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在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下一步,省能源局将结合“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工作,重点在电源电网、海上风电、油气管网设施、能源装备制造、综合能源服务、智慧能源以及能源“新基建”等方面,策划储备一批事关全省能源长远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快能源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全省能源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坚实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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