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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2020-07-29  25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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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专项行动的意见》,推出“四大专项行动”以及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涵盖选拔、评价、激励、服务等6个方面,覆盖青年人才从“起跑”到“起飞”的各个阶段,吸引青年人才到江苏干事创业。

“四大行动”集聚高素质青年人才

“四大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江苏丰富的科研学术平台和创新创业园区平台,以及行业产业优势,既集聚全球优秀青年,又培育本土人才,打造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人才队伍。

“平台成就行动”将完善科研基地和创新载体布局,推进优势学科、学科梯队和人才团队建设,强化青年人才吸引集聚,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学家。

《意见》明确提出,一流科研学术平台至少有一位青年学术带头人、一批青年学术骨干、一群青年学术后备,依托知名高校院所、顶尖科技企业、一流科研基地和先进实验中心,培养集聚优秀青年人才。同时积极打造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平台,推进优势学科建设,对标科技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学术背景和先进技术水平的青年学科带头人。

“园区创业行动”依托各类创业孵化平台、平台型公司、“新动力”计划、“青苗计划”等,培养集聚急需紧缺的“卡脖子”技术青年人才、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

“行业培优行动”则强化行业部门抓青年人才工作职责,统筹推进行业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加大境外访学研修力度,推出一批在全国“叫得响、顶得上、立得住”的青年人才标杆。

“城市友好行动”将把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吸引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工程,发挥“江苏招才月”和“四对接”“江苏行”等品牌效应,不断推进产、才、城融合发展。

“六大改革支撑”精准突破引才育才难点

配合“四大专项行动”,《意见》专门制定了六个方面的改革举措,精准突破青年人才来苏的“关键难处”。

首先是扩大支持比例。省级龙头工程示范带动,加大对35岁以下青年人才支持,其他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结合实际,明确青年人才支持比例。其中,省“333工程”计划针对青年人才每期第三层次占比不低于30%,第二层次占比10%左右;省双创人才中青年人才每年占比30%左右,双创团队原则上至少含有1名青年人才。

其次,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突出青年人才发展性评价,探索推行举荐制、认定制、长周期考核制、聘期管理制。将邀请国内外顶尖专家、知名学者和权威人士,向江苏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特别优秀的免予评审直接纳入人才计划进行培养。

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力度,全面推行青年人才“周转池”和“双落户”制度。按国家规定核准后,试行全职在苏外籍高层次人才进事业编或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全职来苏工作的世界前200强高校毕业博士生,免予评审直接认定为省双创博士,数量上不封顶。

此外,还将强化成长激励,大力支持揭榜挂帅,赋予更大的团队组建自主权、科研经费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施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对优秀青年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全力提供经费保障。同时提供精准服务,妥善解决青年人才普遍关心的住房、子女教育、融资贷款等现实问题。

加快转型升级打造人才高地

为了让各个专项行动尽快行动起来、让各项政策早日落地,江苏将以“六个一”为抓手,即构建一个新格局、开展一次全摸底、建立一份大名单、推出一批硬举措、培育一群领头雁、推行一套好机制,加强对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确保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青年人才工作成效显著的用人单位,省级层面将最高奖励500万元,且可持续跟进、连优连奖;青年领军人才集聚度高、青年人才集群突出的用人单位,可增加人才计划申报指标。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也将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行业系统贯通,形成集成支持合力,聚力打造青年人才工作落脚的‘第一站’、职业起步的‘第一桶金’、事业发展的‘第一生态’,加快培养集聚一支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人才生力军和青年突击队,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省人才办有关负责人说。


(苏才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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