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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三块地”改革试点做法将被提升为江苏省地方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6-28  20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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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高建新、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林颢一行日前来常州市,就《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林颢表示,此次修改省条例将总结和提升武进区“三块地”改革试点中的创新制度,上升为地方法规。
  此次立法调研以座谈会形式进行。在市级部门座谈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了常州市贯彻实施新《土地管理法》的基本情况、遇到的问题,并对本次立法提出建议。在行政相对人座谈会上,参与武进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的湟里镇、嘉泽镇、礼嘉镇的相关用地单位代表、村主任及农民代表,分别就武进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享受的改革红利分享了各自观点,并对宅基地的管理、自建区中心村的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整合及利润分配等提出问题。在区级部门、镇政府参加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武进区政府、部门及礼嘉镇、湖塘司法所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去年国家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正后,我省即启动《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在贯彻上位法的同时,将结合江苏实际,积极开展创新,为全省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林颢在座谈会上表示,省条例是指导全省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土地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目前武进区已形成经过实践检验、各方面普遍认可的成熟做法,此次修改省条例将总结和提升武进区“三块地”改革试点中的创新制度,将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之有效的办法上升为地方法规。 (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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