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热点新闻
  • >
  • 详情
常州市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再推新举措
  • 发布日期:2020-06-20  208次阅读
  • 收藏

为进一步推动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市应急管理局、市信用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原实施意见进行了大幅修订和完善提升。其中,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考评范围、信息采集渠道都有了拓展,信用等级、信用修复也进一步细化。
  在2016年推出的《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常州市对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考评范围进行了拓展。在原有覆盖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基础上,新增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专家的信用考评。
  对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从安全生产工作的多维度、全过程、全方位等方面进行了拓宽。以后,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采集覆盖分别通过“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九个子系统进行实时采集,每个考评指标量化赋予具体分值,一个年度内安全生产信用考评每奖励或扣满10分就自动上升或者下降一个信用等级。
  安全生产信用的等级更加细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在原有的三级划分上,增加为A级、B级、C级、D级、E级和“惩戒名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A级、B级、C级。更多的分级,可以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同时,实施意见按照《常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9年版)》修订了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加大了联合惩戒力度,联合奖惩部门由11个增加至15个。
  此外,实施意见对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材料要求给予进一步明确,并制定了《信用修复申请表》。实施意见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记录根据企业最新状态实现实时调整。涉及行政处罚的失信行为可以在最短公示期三个月后向应急管理部门申报信用修复。同时,列入“惩戒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应主动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 (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新手必读
曝光台
双创
E交易
路演中心
您是第 0 位访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0-13楼 联系电话:0519-88885680
Copyright © 2019-2029 常州创业投资集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