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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0-05-28  13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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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5月27日上午,常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从会上获悉,市本级及溧阳市到2021年底、全市到2022年底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这个关键点寻求突破,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实施意见》明确,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机制;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综合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
  根据《实施意见》,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预算决策环节突出绩效导向,预算编制环节强调目标导向,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
  同时,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
  据悉,结合常州实际,常州市的《实施意见》呈现三个亮点特色:
  一是分类实施管理,更具可操作性。常州市在总结过去十多年的绩效评价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行业和项目资金管理特点,提出了分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路,同时重点突出研究建立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减轻改革阻力,提高工作成效。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更有针对性。绩效评价重点聚焦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和往年审计、评价中发现较大问题的政策、项目,以及即将到期的重大支出政策、项目,把要素资源集中调配到关键环节、重大项目,更好发挥牵引作用。
  三是注重能力建设,更具可持续性。《实施意见》突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要求积极宣传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内容,要求各地各部门配备预算绩效管理专职人员,加强第三方机构培育,建立专家支撑机制,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常州市同步出台了《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以任务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5项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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