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江苏省首家贯彻《政府投资条例》而制定落实文件的地级市,目前,经常州市政府审议签发,《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充分体现了全方位管理的理念,通过“三个强化”让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规可依”,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效益。
一、强化“计划约束”。建立储备项目—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项目的链条,明确每个链条的要求、链条间转换的规定,为精准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夯实基础。
二、强化“过程管理”。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过程管理的关键节点,明确在审批环节、建设环节的各项管理要求,确保审批环节规范有序、建设环节合规高效。
三、强化“有效监督”。一方面建立了“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等多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推动监督方式“多角度”覆盖。另一方面对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中有关违规行为明确相应罚则,推动监督效果“全方位”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