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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部门规划养老新蓝图:2022年所有街道建一个养老机构
  • 发布日期:2019-09-26  15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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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养老业内人士认为“重视程度最高、可行性最强”的国办发〔2019〕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出台仅半年之后,民政部再一次出台重磅文件聚焦养老行业的短板——社区养老。

9月20日,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社区养老”是此次养老新政的最大亮点。用政府购买然后低费或免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体现了政府在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面的决心,也是养老服务供给疏堵消痛的着力点。

对于政策制定的背景,民政部相关人士称,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民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2个部门和单位共同会商,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意见》直面在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和消费端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优质服务供给总体不足、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不够、专业养老服务人才缺口较大、养老服务结构有待优化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6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

为了将政策落到实处,《实施意见》对各个部门的职责任务做了分工并制定了工作清单和时间表。从《实施意见》可以看出,2022年是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确保到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为100%。

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是《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士称,《实施意见》在多处强调要进一步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具体主要围绕“就近可及、买得到、买得起”等方面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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