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社员单独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产品类型: 市场化产品
贷款期限: 1~24月
贷款额度: 1万~500万
发布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联系方式: 0519-88162861
发布时间: 2020-06-17
参考利率: 5.655% - 7.5%      年利率 分享
  • 服务介绍
  • 相关需求
  • 申请条件
    • 1.合作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从事特殊行业的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 2.合作社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可识别分析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正常经营3年以上(含3年)
    • 3.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股东过往的经营历史和经营业绩良好,合作社法人、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均不得为禁入类
    • 4.合作社拥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 5.合作社拥有真实的资产项目,合作社拥有剩余3年以上的土地(包括果园、蟹塘、鱼塘等,下同)租赁权或承包权,且相应土地面积在30亩以上(含30亩),或者可证实的地上物投资(包括厂房建筑、办公楼、设施农业、养殖棚舍、种养殖物等)价值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农机合作社要求拥有10台/套以上(含10台/套)的农业机械或农业机械价值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 6.合作社拥有至少1项县(区)级及以上政府给予的级别评定或荣誉奖励(包括享受过补贴政策)
    • 7.申请人年龄在20周岁(含20周岁)至60周岁(含60周岁)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拥有自有固定住所,婚姻状况为已婚(含离异、丧偶)
    • 8.如为社员,应从事种养殖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拥有本行业1年以上(含1年)的经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1年以上(含1年),实际合作期限在一个完整生产周期以上(含一个完整生产周期),经营稳定
    • 9.申请人贷款的用途正当、合理,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
    • 10.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贷款特点
    • 降低了融资门槛,提供了优惠利率,有效缓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难题,额度可循环。
  • 适用客户
    • 依法登记、规范运作、正常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和社员。
  • 所需材料
    • 1.申请人及配偶(若有)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婚姻证明材料
    • 2.申请人为非当地常住户口的,应提供在当地经营或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如满一年的经营相关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各类缴费单据等
    • 3.申请保证贷款的,应提供保证人身份证、收入证明或经营材料
    • 4.营业执照
    • 5.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其规定的有关决议文件
    • 6.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 7.最近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等
    • 8.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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