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继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名单征集工作的通知》(常工信投资〔2020〕53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辖市区部门推荐、形式审查、局内会审等程序,现将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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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全部
标 题 对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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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继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名单征集工作的通知》(常工信投资〔2020〕53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辖市区部门推荐、形式审查、局内会审等程序,现将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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