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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转型升级,产业发展

  • 标       题 关于印发《天宁区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1-10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宁区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10     22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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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宁区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直属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区各部委办局、公司: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天宁区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员会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9110

关于天宁区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区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鼓励创新、做优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真抓实干加强组织统筹

1.建立微信工作群

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微信群,群内实时听取企业家对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由问题或诉求涉及的主管部门在群内及时答复并承诺解决时限。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在微信群内推送上级精神、最新政策、工作要求及思想动态,扩大信息传达面,提升政策知晓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2.坚决落实首问负责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全区从事企业服务的人员严格按照《常州市天宁区机关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常天委办〔201888号)履行职责。企业在向机关提出咨询、申请办理政务服务及其他服务事项时,接受咨询、受理或办理该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受理、导办移交等义务。接受咨询、负责受理或办理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首问单位。违反首问负责制的工作人员或单位,需要追究责任的,予以问责。(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3.深入开展走访调研

健全区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机制,组建“领导+板块+部门+企业”走访队伍,对全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全覆盖走访。区四套班子领导每人挂钩联系1-2户重点民营企业(附件1),掌握企业实际情况,了解企业发展诉求,针对走访情况形成调研总结,理清企业问题清单,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区各板块和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领导带队走访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诉求上门开展政策解读、项目申报初审、问题访谈等服务,注重问题解决实效。全区干部在走访过程中做到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走访人员相对确定,避免重复走访,不增加走访对象负担。(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4.建立民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要召集人,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道)主要领导、行业协会、企业家代表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民营企业发展,协调解决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5.设立政策信息发布平台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服务民企发展信息发布平台,分设“找服务”“找政策”“找机构”“找专家”“找活动”等模块,及时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和法律法规,提供线上申报、专家咨询、活动预告、预约招聘、在线问答等免费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二、全力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1.加强政策梳理和推送

全面梳理。区各部门定期对现有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分析,每月25日统一提交区政府办形成政策汇编(附件2)。各部门根据政策文件制作流程图、“一图读懂”、“一分钟看懂”动画视频等多样化政策解读形式,确保政策文件内容通俗直观、清晰易懂。(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快速公开。上级政策文件在部门收文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区服务民企发展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区级政策在文件出台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公开,政策解读在政策文件公开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开。“天宁政企通”微信公众平台每月中旬推送1-2条政策解读,每年6月、12月推送当年政策汇编目录。(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及时更新。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道)分别建立完善政策发布机制,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更新和推送工作,政策更新频率纳入政策实效评估内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文件和解读的精准推送,详细梳理辖区企业基础信息,按照企业类型、发展阶段等多种维度分类建档,深入分析不同类别企业的多样需求。仔细比对省、市、区现行政策,有针对性进行政策打包,为每类企业量身配置推送信息,确保推送政策符合企业需求,减少信息干扰。(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多渠道宣传。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推送手段,满足企业多样需求。线上,充分运用区服务民企发展信息发布平台、微信群、QQ群、“天宁政企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提供政策宣传、申报流程等服务信息。线下,通过宣传手册、纸质文件、现场咨询等方式,把政策传递至对点企业,形成全方位的政策推送路径,实现政策到企业“畅通无阻”。(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2.开展政策宣讲会

区级层面每年至少开展政策宣讲会2次,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道)每年至少开展政策宣讲会3次。宣讲会邀请政策起草部门或行业专家进行政策宣传和问题解答,为企业间互相交流、互相合作提供平台。(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

3. “一对一”上门送政策

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道)根据职责分工,分组分批开展地毯式走访,由服务专员点对点送政策上门。服务专员采取政策解释、案例分析、平台操作、实例演示等形式,把政策宣传到位,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指导,使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各走访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政策上门服务2次。(责任单位:区各相关职能部门)

4.开通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道)分别开设政策咨询热线(附件7),由专人接听、专人负责,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责任单位:区各相关职能部门)

5.开展政策实效评估                          

定期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发布的涉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综合分析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政策文件的知晓率、更新率、取得效益、企业满意度等方面。评估结果第一时间在区政府网站公开。(责任单位: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优化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1.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尊重企业家“首创精神”,在制定政策前开展深入调研,通过实地走访、恳谈会、电话访谈、微信群征询等方式,充分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倾听企业诉求,把实际情况摸准、摸细、摸透,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依据。加强与行业协会、工商联的沟通协调,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建议或提案献计献策,增强新出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区各政策制定牵头部门)

2.完善涉企政策起草程序

政策制定时,采取书面、网上征求意见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行业协会、企业家代表及相关群体意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经各方协商一致后形成政策草案。

政策草案形成后,及时公布在区政府网站或“天宁政企通”微信公众号,说明政策措施制定的背景资料、目的依据、必要性及可行性、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15日。对草案有修改意见的可通过电话、网上留言等方式进行反馈。(责任单位:区各政策制定牵头部门)

3.加强新出涉企政策实效性

针对前期收集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区级层面可协调的,由起草部门牵头对政策措施进行优化、修编,并报区委区政府决策后出台。非区级层面能协调的,由起草部门向上级条线部门争取政策支持。重大政策文件在正式实施前,明确试行期,试行期限根据政策文件内容确定。(责任单位:区各政策制定牵头部门)

四、提升环保服务水平

1.全面压缩环评审批时限

在确保环评质量前提下,报告书审批时限压减至8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登记表改为即时办理、网上备案,为民营企业发展赢得先机。(责任单位:天宁环保局)

2.提供专业环保咨询服务

确定每月第四周的周三下午为“企业环保接待日”,由天宁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中层干部接待企业来访,重点提供环评审批、法律法规、环境检测、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畅通天宁环保局、天宁环境执法局、天宁环境监测站咨询电话(附件6),落实专人接听、专人解答。(责任单位:天宁环保局)

3.开辟重点项目服务绿色通道

实施重点项目提前介入,由天宁环保局在选址环节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行指导,最大程度帮助民营企业节约资金。在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对纳入全市重大项目库的重大产业项目,在区内平衡排污总量指标确有困难的,积极争取由市级总量平衡指标来源库中统筹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天宁环保局)

4.破解危险废物处置难题

积极争取全市资源消纳处置我区工业危废,将全市具备工业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名单及时告知区内企业。企业对消纳处置确有困难的,及时告知天宁环保局,由被告知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处置单位,做到快速处置、快速消纳,消除环境隐患。(责任单位:天宁环保局)

5.实行差别化环境执法机制

针对民营企业一般性、轻微环境问题,对首次发现的,口头进行教育并提出整改建议;对第二次发现的,提出批评意见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屡教屡犯、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进行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天宁环保局)

6.建立环境应急管控差别化执行机制

科学实施差别化应急管控措施,对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及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免予执行应急管控措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天宁环保局提出豁免申请,由天宁环保局统一组织向上申报,并争取纳入豁免名单。(责任单位:天宁环保局)

五、助力解决用工难、用工贵

1.丰富用工招聘途径

推动政企校三方深入合作,以天宁区人力资源市场为载体,加强与常州各大专院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建立大学、职校、技校在校生实训基地,广开渠道,为企业培养和提供人力资源。依托人社基层平台优势,将招聘服务延伸至各社区(村),采集劳动力供求信息,搭建就业供需对接平台。加快与外省市劳务合作与交流,建立劳务工作站,鼓励本地企业赴外省市建立劳务基地,助推企业招工和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开通“天宁人社”微信公众号线上信息发布功能,方便企业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和预约参加现场招聘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落实企业用工补贴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给予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且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推行业务下沉,完善“天宁人社”微信公众号政策查询功能,便于企业就近至街道(镇)、社区(村)人社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咨询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3.开展技能提升行动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常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补贴标准》,为企业量身定制发展所需的新型学徒制方案,培养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全力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企业参与“天宁杯”职业技能大赛和“天宁工匠”评选活动,培育“知行合一、德技并修”的新时代工匠,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4.压缩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时限

对于部分岗位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帮助办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将原来的20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减少至1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5.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特色产品

充分发挥江苏常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作用,为企业提供人才寻访、人才测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管理咨询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解决企业用工难题。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企业与入驻机构点对点对接、面对面交流,实现信息资源有效整合、供需对接精准匹配,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责任单位:江苏常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六、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

1.开展线上线下金融宣讲

线下宣讲。围绕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金融机构特色产品政策,每月开展1次主题活动,邀请银行、金融机构、金融专家等开展“拓宽融资渠道讲座”“科创板新政讲座”等专题宣讲,帮助企业寻找最佳融资途径。企业通过“东经120常州金融峰会”“天宁政企通”微信公众号了解活动举办信息。(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线上宣传。在“东经120常州金融峰会”微信公众号上开辟金融服务板块,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发布、金融产品介绍、微课堂等内容。企业也可在常州市创业创新平台“信保贷款”栏目获取更多金融服务,以多样渠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2.加强金融搭桥撮合服务

为有债权需求的企业介绍金融机构信息资源;为有股权融资需求的企业介绍创投、股权投资机构,有需求的企业可以向区金融办提出融资需求撮合申请。区金融办根据企业具体需求,邀请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制定投、融、贷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并组织企业开展路演等活动,支持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3.助力企业上市融资

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分类引导企业对接国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全面调研基础上,优化《天宁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股改上市工作的意见》(常天政办〔201795号),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中有关企业股改上市的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属地镇(街道)提出申请,由区财政局、金融办进行联合审核。(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4.建立“三位一体融资担保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经营原则,区政府出资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并出台基金实施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与银行、担保公司风险共担,专项扶持区内重点中小实体企业,为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增信,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出台《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贷款实施办法》,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等政策性银行机构进行战略合作,为我区进出口贸易、科技创新、战略型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多渠道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七、降低企业经营要素成本

1.降低用地成本

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服务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苏自然资发(20181号),优先和精准保障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压减审批前评价评估环节和审批时间。

列入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物联网、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高端纺织、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核心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显示等省级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和省级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及高标准厂房用地、且用地集约达到国家和省标准的,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且不低于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执行。

工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出让等供应方式。以先租后让方式取得且投入产出水平等达到约定条件的工业用地,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将租赁用地转为出让用地。新增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一般可不超过30年。

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国土分局)

2.降低用电成本

加快电力市场交易宣传和政策解读,支持企业以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多种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享受更低电价,降低生产成本。

有交易需求的企业,建议在每年1015日前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场化零售客户变更供应商业务办理申请单、电力用户信用承诺书及委托书,到区经信局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完毕后,由区经信局组织企业和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约定交易电量预估、优惠价格、偏差考核承担方式等细节条款。《购售电合同》由售电公司送往江苏省交易中心备案生效。

合同签署完成后,企业与售电公司共同至常州市供电局营业厅进行线下绑定工作,再由电力公司、企业、售电公司共同签订《市场化零售供用电三方合同》。优惠电价自合同签订当年的下一年11日起生效。

准入条件:10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执行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类电价的用户;一般工商业用户中用电量大、用电稳定的零售、住宿和餐饮服务行业企业以及商务服务、对外贸易及加工、金融、房地产等企业。

环保信用评级为红色和黑色、执行差别电价及惩罚性电价、有违规建设项目的企业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3.降低规费成本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执行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惠及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按户排查,确保民营企业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天宁区税务局)

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在社保费征管机制改革过程中,确保缴费方式稳定,积极开展社保及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责任单位:天宁区税务局)

落实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落实好起征点提高及税率调整工作,自2019年起全面落实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尤其要做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天宁区税务局)

落实各项减税减费政策。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的政策;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责任单位:天宁区税务局)

推进电子办税和多元化缴退库。实施全国范围规范统一的优化版电子税务局,进一步拓展“一网通办”的范围。丰富多元化缴退库方式,为从事个体经营的民营纳税人办理缴款提供便利。提高资金退付和使用效率,增强民营企业等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天宁区税务局)

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天宁区税务局)

八、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1.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推动对民营企业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流程和办法,全面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细化完善监管细则。组织环保、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根据检查对象数量和监管力量,科学制订年度检查计划,探索开展跨层级、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切实减少多头执法、执法扰企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2.深化“3550”改革

推进“一门式”创新创业服务,进一步缩短市场监管、税务、许可部门联合审批时间,确保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3工作日内完成;推行工业建设项目全程代办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间,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无偿代办服务模式,同步开展“区域评估”和“联合竣工验收”拓展服务,确保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办)

3.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线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落实“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服务清单,完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线下开展为民(便民)服务中心“两补一提”建设,实行“进一门、集中办、高效批”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两级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区政务办)

4.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37号)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将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改革,并报区市场监管局备案,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推行个体工商户“全域通办”

经营范围中不涉及前置及后置许可审批事项的个体工商户(集中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各类市场内的经营者除外)的设立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也可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以外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申请登记。申请人可到全区任一基层分局提交材料,并由收件地基层分局依法作出决定。打破天宁区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属地限制,提升准入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6.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制定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加强民营企业法治宣传,运用“以案释法”等形式,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化解。突出做好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开辟民营企业困难员工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对因欠薪或者工伤事故申请法律援助的,免除经济状况审查,做到优先受理、应援尽援,为民营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九、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人才引领

用好用足人才政策。组织海内外精英人才、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现代服务业人才、产业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按照常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常发》〔201724号)和《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关于实施“才富天宁”英才计划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常天委〔201785号)规定申报人才政策,给予人才及单位创业、生活、购房、引才等方面资助。每年从为天宁经济社会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中评选一定数量的“才富天宁”英才给予1万元奖励,每年评选优秀领军人才创业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

创优人才环境。构建区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和多方位服务体系,及时精准解决实际问题;完善顾问团走访制度,开展“六进”行动,进一步形成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发挥人才创新型企业发展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职能,建立区多部门问题会商制度;办好人才协会,探索建立多行业人才分会,增进领军人才之间的互相联系,促进以才引才、激发灵感。(责任单位:区人才办)

2.强化品牌建设

加强品牌效应宣传工作。联合区市监局各分局、区属地镇(街道)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实地走访,面向重点企业宣传品牌战略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5·10”中国品牌日活动,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组织实地参观等形式,营造品牌争先创优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加强品牌梯队建设。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班组进行筛选动员,并积极开展品牌建设指导。在品牌评审阶段,聘请各行业专家担任评委,加强评审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开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强化商标管理。推进地理标志商标申报工作,深挖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申报资源,推动商标标准化管理,严抓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分局对辖区内10家驰名商标单位上门开展商标使用情况调查,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推动科技创新

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区科技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开展申报辅导,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为申请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企业提供专业辅导。鼓励企业产学研合作,定期组织企业与高校开展不同行业领域的产学研对接,为企业提供产学研合作资源。(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加快创新载体建设。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由区科技局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研究院等企业研发机构,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申报辅导服务。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组织企业申报各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众创社区等创新载体。(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4.促进两化融合

加速推进智能制造。深入开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专项行动,继续推动设备上云。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帮助企业做好技改备案,深入开展智能车间(工厂)、首台(套)等项目的申报政策宣传和解读。对有申报意向的企业,由区经信局联合属地镇(街道)开展实地调研,对比企业情况和项目申报要求,帮助企业查找不足和改进空间。区经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和讲解,提高项目认定成功率。

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三位一体”转型升级、绿色制造等各项资金补贴,在前期充分调研基础上,区经信局优先梳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同时为其它有申报需求的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帮助企业尽快符合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进程的全程跟踪,认定结果第一时间反馈企业。认定奖补资金做到快速发放、准确发放。(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构建工业互联网生态圈。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国内领先的面向不同行业的云平台服务商,为上云企业提供更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撑和针对性服务。支持更多企业融入互联网生态圈打造,每年集中组织企业与云平台服务商开展对接交流,采取云平台服务商面对面指导、视频讲解、实操演练等方式,提升企业对平台操作的熟悉度,增强平台再开发能力,助力企业依托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赋能创新升级,实现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十、持之以恒确保常态长效

1.健全内部考核。区委、区政府每季度末、每年末集中对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道)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机制建设情况、服务企业工作情况、创新服务工作情况。其中,服务企业工作情况包括企业问题办结效率、服务信息动态报送情况、企业满意度测评、服务热线电话应答情况等。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全年综合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完善外部考评。每半年度组织企业家代表、行业协会等,对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道)的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考评。考评人员从政策宣传与解读效果、专业能力、服务质量与效率、服务作风等方面,对考评对象进行综合星级评价。考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回访、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形式。考评结果纳入部门全年综合目标考核。(牵头单位:区目标办)

3.强化督查问效。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全区各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进行督查,实行月度通报,强化服务工作全过程监管,确保服务民营企业热度不降、力度不减、常态长效。(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室)

附件:1.天宁区服务民营企业安排表

2.天宁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汇编目录

3.天宁区服务民营企业QQ群汇总表

4.天宁区服务民营企业网站一览表

5.天宁区服务民营企业微信公众号一览表

6.天宁区服务民营企业部门联系表

7.天宁区服务民营企业政策咨询热线一览表


附件:http://tn.changzhou.gov.cn/html/cztn/2019/ADNJLBQJ_0128/18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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